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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享受免学费所需证明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享受免学费无需申请,只需提交户口证明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需按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制定的免学费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受助比例为当届城市户口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其他地区中职学生按照当届在校生人数(扣除自然受助学生数)的百分之十五进行评定。

◆河北省纳入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

保定市

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

张家口市

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

承德市

平泉县、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和公示。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发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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