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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骨干和特色专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 7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河北省现代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意见》(冀教职成[2013]18号)、《关于加快河北省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意见》(冀教职成[2013]19号)精神,现将2015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骨干和特色专业申报工作有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5日前。

二、申报原则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属学校以市或县(市)为单位申报,省属中专直接申报。原则上申报专业经过自评或初评已达到“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骨干或特色专业建设标准”;为有效调整专业布局,与当地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非紧密相关的专业,同一专业每市申报不得超过两个。各市、县(市)申报名额不限,原则上不得超去年省规定的申报名额,即:石家庄、保定、邯郸、唐山、邢台五市每市申报骨干专业不超过15个,特色专业不超过5个;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五市每市申报骨干专业不超过10个,特色专业不超过3个;秦皇岛申报骨干专业不超过7个,特色专业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市)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申报骨干专业不超过2个,特色专业不超过1个。

三、资料方式内容

  申报资料要求与2014年相同,参见《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骨干、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14]24号,上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查看,2014年4月18日发布。)。

  申报表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1224房间或1230房间,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66005113,或66005118(均写,为接收快递方便)。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市、县(市)教育局及学校重视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力争尽快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呈现专业建设资料,为我省年底(11月25日~12月20日)进行的省级骨干和特色专业评审做好准备。如年底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进行评审,推迟了评审时间,则推迟后的评审时间将提前几天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右侧的滚动公告栏中另行通知,请各校及时关注网上通知,至少在评审期间开通你校呈现专业建设情况的网页。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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