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局党委、行政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08年度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集体的决定》。我校荣获2008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教学部荣获2008年度“文明集体”称号。
决定指出,2008年,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资委及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集团公司被评为2008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这也是集团公司首次获此殊荣。为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激发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集团公司进行了2008年度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集体的评选。经局文明单位评选小组的审核评选, 等16个单位获集团公司2008年度“文明单位” 称号; 教学部等27个集体荣获局2008年度“文明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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