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 学籍资助>> 学籍资助政策

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的说明

作者: 来源:学校学籍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全面启用新的学籍及资助系统。根据我校招生现状,现将新学籍系统较以前不同之处做一说明。

1、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按照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则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应用学生系统对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的取得、异动和毕(结)业进行在线审核、维护、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

按照第2条说明要求,今后招收的学生必须为已完成义务教育和高中等不同阶段教育的毕业生。否则,将会导致学籍重复。而重学籍的学生不能进入毕业系统,也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因为新系统要求毕业手续一律在网上完成即先提交毕业数据、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毕业证书。

特别说明:新系统启用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无法取消,不能再进行注册学籍,相应的免学费、助学金均不能享受国家资助。

学籍资助办

2016 4 12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Baidu
map